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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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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他而言,「家」是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存在。

  從小在眾多親戚「踢皮球」的競賽裡,他無法體會到所謂「家」的感覺,使他天生不能安定,更討厭人生歷程中千篇一律的安排。後來他乾脆反抗了「家人」,拒絕了大學聯考。帶著極少的必要行李,他開始了世界各地的旅行。

  從來,他不戀床,隨便倒在泥地上就可以睡著,露侵衣衫了也不病;食物也不太貪好吃或乾淨,可以吃就成了;全身髒上十來天甚至一兩個月不洗澡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水土不服彷彿是排斥他這種人的存在般,從來不降臨在他身上。

  若要說有什麼固定的,大概就是從小長大的好友普賢,和嗜吃桃子的毛病。普賢曾經笑他,說為了桃子,他說不定把自己賣了也沒關係──實際上這種事他也做了。為了一簍桃子,他把自己賣了當上足足一個多月的收麥工人,直到吃飽累倒的他睡上三天三夜才能起來了為止。

  旅行中間,他唯一的財產,就是朋友。不是依靠或寄宿用的,他很喜歡在旅途中間,和各種人閒聊,聚在一起吃飯。錢不夠了,他就四處打工,有多少花多少,跟以貧窮為主調的庶民工作吃飯、甚至和乞丐擠成一團睡覺是常有的事;時間到了,他就揮揮手,踏上另一個旅程。

  他原來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在餐廳打工認識。

  是個留學生,跟他完全不同的、屬於上層階級那種貴族而高傲的氣息,所謂的打工只是「了解庶民生活,學習獨立」用的。本來像他這種人不會納入朋友的範圍,卻在那三個白人劫犯持槍闖入後改變了一切。

  他耍了點小手段,在唯一一次近身的機會裡啟動了托卡列夫手槍的安全裝置;那個看起來極其嬌貴的留學生則乘其不備,用不曉得那門的功夫巧妙地制服了一個,連一聲都沒哼就倒在地上昏了。

  第三個則交換了一個眼神,用丟在廚房綁魚箱的繩子絆倒那個大個兒的腳;後來還很物盡其用地把繩子當作五花大綁的工具,碎掉的盤子拿來塞嘴巴。

  扣掉了打碎的餐具,老闆在鬆口氣之餘心不甘情不願地只給了不滿一百美金的「慰勞」,而且還是散亂的零錢。在不經意交換「真小氣」的表情之中,這才第一次,產生了想要交談的欲望。

  然後他們就結成了朋友。他的名字叫「Ching-uan」,姓「Yang」,不過後來他都叫他「戩」。

  沒談過什麼與彼此身世有關的事,倒是從一些小事和看法的爭辯裡,逐漸改變對對方的印象。他笑他凡事太過謹慎閉塞,而戩則不甘示弱地說他的思路簡直沒有條理;他嫌他的生活太過嬌貴秩序,他也挑剔他住的地方簡直就是「trash can」。

  連對方的英文音腔聲調都可以拿來吵,吵到後來甚至忘記開頭到底在爭什麼,然後再一起醉倒在他的「trash can」睡到第二天傍晚才匆匆爬起來打工,一整晚聽他怨怪嘮叨頭一遭居然就這樣蹺了一下午的課。他也住過他那間漂亮的公寓,為了獨佔那張舒服的床而裝病把他趕到客廳睡沙發;有次拜訪不遇還乾脆把冰箱的桃子全A走當作拜訪過的證據。

  這樣的日子過了半年,而這半年是他待在同個地方最久的紀錄。最後他終於下定了決心要走,卻在當天晚上看到戩提著行李,帶著彆扭的神情,支支唔唔地說想跟他一起旅行一段時間。

  從來沒跟其他人一起旅行過,即使普賢也不曾。但從神情他知道戩是在那個複雜的大家族裡受到了挫折,那股倔強逞強地裝作「只是心血來潮」的樣子讓他暗暗好笑,卻又不忍心拒絕。

  也許還有其他的什麼,不過他沒去想。總之最後,戩成了他的第一個旅伴。

  而實在的,除卻多了一人所必定接著而來的爭執與溝通,以及為了彼此適應所不可避免的小小磨擦之外,戩就一個旅伴而言──起碼對他而言──相當好用。戩會五國語言,對他在大都市一貫騙吃騙喝的行徑非常方便;就算是地圖上找不到的小村落,他也不曉得戩是用了什麼辦法,反正戩只要聽到當地語言幾個音,就能用相差不多的鄉音和當地人交易住宿和工作的著落;他也頗會理財,讓他不至於早上還在口袋的錢到下午就不曉得花到哪裡去了;擅長處理食物,讓他從搞不太清楚胡蘿蔔要煮到怎樣才能算熟到曉得怎麼把魚烤到不焦不腥;他的配合度也頗高,好奇心強,從剛認識時到他的「trash can」大皺眉頭猶疑著要不要進來的矜貴樣子,到後來到印度恆河的時候,面對河上漂流著人與動物的屍體,另一邊又有人在洗澡刷牙的情形不裝作視而不見,卻又可以完全面不改色。

  只是戩似乎很難跟人親近,不像他隨隨便便就能跟人打成一片。不過這點他倒不勉強。不想勉強。

  他很喜歡跟戩在一起,卻又隨時做好他會離開的心理準備──因為他曉得這只是「暫時」而已,有一天他還是會回到他原來的地方──雖然戩沒說,他也沒問,但彼此都明白現在的生活對戩而言,只是一種逃避的方式罷了。

  有種東西和夢想是分不清楚的,而不管是哪一個,最怕的是醒。他曉得那是什麼,隱隱約約浮動著,在交換的言語、眼神,和動作中微微流露出來;曾經,在一個曖昧的氣氛裡,他清楚地看見戩眼中渴求的目光,他卻選擇了逃避,裝作不見。如果早就知道,卻還去要求那種不實的話,醒來的一途只有痛苦而已。

  他從來沒有「想要」過什麼固定的東西,這次也不例外。只是在那時候,他也知道,分離的日子不遠了。

  就在那個下午,在火車的硬座裡,因為氣候炎熱的關係,他倒在座位打起盹來。朦朦朧朧地,他感覺到火車在緩緩移動:要離開站臺了吧。

  驀然驚醒過來,發現戩沒有在旁邊。

  屬於他的行李已經不在原處,他的座位上,壓著一張紙條,簡簡單單地,寫著「再見」。

  在那瞬間突然張惶失措了起來,猝然無依的感覺毫無預警地令他的心驀然沉落,浮蕩……然後靜止了下來。

  該是時候了。他想,有點寂寞地對著自己笑起來。對啊,也差不多了,沒什麼好難過的嘛,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也早就知道的啦……

  「你……醒了?」

  他聞聲望去,呆怔地看著那早已熟悉的身影。一樣短少的行李,跟那時候相同的靦腆彆扭、尷尬的表情,還有……手腕上一小袋的桃子。

  「呃……我以為還來得及……所以……嗯,我不是要給你添麻煩,這個給你我就要走了,所以……啊,欸,你幹嘛突然這樣啊!這裡有這麼多人在看欸!趕快放開我啦……///////」

(END)

後記
  在十月七日的中國時報「Hello Sunday」專刊裡,有一篇我很喜歡的採訪,題目是「兩個人,就是一個移動的家」,是林許文二和陳師蘭夫婦的故事。我看完之後,很受感動,所以把它改成短篇小說,用這樣的形式表現出來。^^裡面有部分的情節,是從報導裡直接拿來用,如果看過的人大概可以分辨吧。^^b

  如果願意的話,這篇可以寫成中長篇小說。在寫的中間,不受控制地跑出一堆靈感……還好即時控制住了,只是仍然寫了兩千字。字數看起來太多,卻又不曉得能不能表達出我想表達的那種感覺……(功力不足……T_T)

  總之,希望大家喜歡這篇。^^;;

                          by 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