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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VER NEVER LAN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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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個夢。
作夢夢到動彈不得。
作夢做到動彈不得。
看到一條條的藤蔓,由空中蔓生下來,夾帶強大的生命力釘入土裡,自己也被壓住,呆呆的看藤蔓園丁跳舞,邊跳邊喝酒,給我一個傻氣的笑容然後醺然醉倒。
…然後遠方又是一條喝醉的暴龍在跳大腿舞,順便吹有夠難聽的喇叭助興。我不禁開始懷疑我是跑到一個什麼樣的馬戲團。突然喇叭砸到我面前〈上面還刻著斯德戈爾摩症候群〉暴龍改跳踢踏舞靠過來!腳指像剁肉一樣切斷旁邊的枯木〈啊~~~~〉我、我就要英年早逝了嗎?
不要~~我不要……

然後,我就醒過來了。而眼前這個人〈看不清楚他的臉,不過應該是國中生〉正把手伸進我的懷裡。幹麻?你想劫財還是劫色?看不出來現在的國中生真是大膽…雖然頭腦不太清楚,身體也麻的要命…但我還是用基本擒拿法抓住他的手。「啊 …你…」呃…怎麼說不出話…而且這傢伙馬上就掙脫了,呿、可惡!
「…我不是要佔你便宜…」
哦、那你想幹麻?
「我只是日行一善罷了。」
你騙鬼呀。
「!!……」那傢伙突然拔腿就跑。
給我停!小鬼!把話給我說清楚!太公望在心中鬼吼。
「……」被他溜掉了。
拖那小鬼的幅,阿望終於坐起身來,稍一偏頭,又覺得血脈亂衝,天旋地轉有如置身萬花桶,逼的他又倒下去。努力把天空塞入眼皮,他眨眨酸澀的眼皮,讓瞳孔重新聚焦,眼前霧了一片,然後輪廓又清晰了起來。
………就像昆蟲跌入豬龍草才發現上當了一樣,望知道自己坐在城市的底壁,仰望構不到的天空。


九點。暗礁酒吧理所當然的進駐了夜浮游性的魚類。身為這片水域的提供者,少年並不打算太過引人注目。他的習慣是盤據吧台最陰暗的一角,在這個眾魚爭艷的地方假裝自己是一株金魚草。不過呢,據酒保形容,他應該是一隻燈籠魚。「因為他每次都在那裡燒頭髮說。」或是有些熟客說他帶著火焰該稱他魚雷才對什麼的,他都不知道﹝也有可能知道,卻不在意﹞因為他只在放假的晚上才來。
可是,今天他卻出現在店裡。
「稀奇耶,老闆。今天學校不上課嗎?還是你耐不住春天的呼喚自動放假了?」酒保小聲的揶揄老闆。沒辦法嘛,老闆喜歡當金魚草唄。只好幫他隱瞞身分啦。
「…你看。」一片CD遞過來,未開封。
「這是…FLY ME TO THE MOON ?剛買的?」「在街上閒晃,聽到就買了。」
原本沒有這打算的,可是腳步不知不覺走進CD行,好像被催眠了一樣。付賬時摸不到錢,害他嚇了一跳。
〈對了,那個人。〉幸好帶著信用卡,不然糗大了。
而那個人,他才一閃神,就把他忘了。
買了CD還是不想回家。所以他逛書店。買了三本書還是不想回家,所以他坐公車流浪。坐完整個城市還是不想回家,對自己感到有點火大了,索性到暗礁偽裝金魚草。如果再不想回家,今天露宿街頭算了。然後他在暗礁當魚雷又燒了兩個小時…〈居然在外遊蕩……怎麼愈寫愈像不良少年…〉



SHIT!怎麼還不出現?太公望在心中碎碎唸。他在那小鬼家門口等了不知幾個小時了,這期間他還懷疑自己找錯家了,可是怎麼推理都是這裡沒錯啊!
雪特、碼的咧〈英文罵完了,改用各式中譯再罵一次。〉
到底是死哪去了,他知不知道他破他的等人紀錄了?就連原始削他錢也沒被他暗罵的這麼慘。屋裡一個人也沒有,他爸媽在搞什麼鬼?怎麼都不在家?

就在小望氣的想潛入他家前一秒,整夜遊蕩的小孩終於出現了,而且還用見鬼的表情看著他。
「哼…終於回來了是嗎?」
  「你…為什麼在這裡?」
「我『撿~~』到你的皮夾,拿過來還你啊。」
少年接過皮夾,發現裡面的錢沒有少。
「裡面的錢,你沒有用?」那麼你今天是怎麼過的?
「拾金不昧啊,怎麼可以用別人『掉─』的錢?」
「……」遇上怪人。不過他怎麼知道我住這裡?
「啊──那些道謝之類的廢話少說,你只要請我吃一頓就OK了。」小望的自尊心很高,怎麼肯接受這種『日行一善』的錢?可是肚子很餓又是事實。於是他打算把少年施捨給他的皮夾當作「你掉了錢包,我幫你撿回來─→請我吃一頓應該不為過。」處理,如此一來保住了自尊和肚子,那小鬼還欠他一次咧。於是他一整天餓著肚子調查這個沒有證件的皮夾,傍晚開始守株待兔。沒想到天殺的那小鬼~~混到現在才回來!十一點了耶!
不管!我要狠狠削他一筆!

「如何?去哪裡吃?」大部分的店家應該關了吧?
「十一點了…夜市。」夜市?那種便宜的店?
「夜市不乾淨。」拜託我餓了一整天,請好一點的吧?
「那…麥當勞?肯德基?」少年隨便問問。
「油炸有害健康。」其實我只是想讓你大出血罷了…
「Le Garet。」
「!!…是嗎?」麥當勞就算了,沒想到連HUBERT飲食聖經榜上有名的店都有…。
「怎麼了嗎?」
「我要吃Paul Bocuse。」那可是超貴的啊〈呵呵〉米其林三星呢。
「沒有這家店。」

〈待續〉

exago:啊─超久沒上網了,好痛苦啊
這篇超不通順,好難過啊

ps:餐廳的資訊來自微醺之戀《韓良露著》,很好看。